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本学期以来,上海市多所学校采用了外部配餐的模式提供学生午餐,建议加强对中小学配餐使用的红色塑料餐盒进行监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学生午餐使用的红色塑料餐盒,属于塑料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对此类产品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
一是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是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三是塑料食品包装容器中使用的“着色剂”为添加剂,应当符合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要求。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对包括塑料餐盒在内的食品相关产品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2022年抽查250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未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2023年计划抽查290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在已经完成检验的200批次中,也未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本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要依实际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情况;外部供餐单位,也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市民可以联系学校了解学校使用的塑料餐盒是否为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所生产,是否有符合GB4806.7标准的检验报告。如发现学校具体存在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塑料餐盒,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塑料餐盒等涉嫌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于:上海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