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成立于1993年3月,2015年6月加挂龙岗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是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直属公共卫生机构,是全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承担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癌症早诊早治、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伤害监测与干预、口腔疾病防治等)和慢性传染性疾病(全区结核病患者诊疗及健康管理、学校结核病防控、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结核病监测信息管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综合防控、性病、皮肤病/麻风病等)以及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诊疗与管理、心理危机干预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设置精神卫生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