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州传染病医院)位于蒙自市雨过铺街道东方红农场,前身是云锡公司精神卫生医院,始建于1991年,于2003年7月1日从企业剥离移交给州人民政府,由原州卫生局管理并开始筹建州传染病医院。2004年至2006年间先后作为州一人民医院分院和州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管理。2009年2月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正式挂牌成立(红机编〔2009〕3号),定为原州卫生局所属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两块牌子,核定人员编制100名,编制床位300张,比照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并任命院长指定法人自主管理。医院于2017年被纳入红河州州级公立医院改革范畴,2018年3月去行政化管理,2019年12月加挂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2020年4月正式定级为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2021年11月22日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红编〔2021〕60号)同意在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基础上组建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同时加挂上述3个中心,定为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3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地处蒙自、个旧、开远、建水滇南中心城市群核心区,有利于集中诊治、医学隔离和归口管理艾滋病、肺结核、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患者、医学留观病例,医院的组建为滇南中心城市区域未来的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打下基础。

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16.504亩,有业务用房29562.46平方米,在建用房30000平方米。共有在职职工22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9人,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0人,中级职称28人;有硕士3人,本科72人。编制床位300张,在建30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其中,病残吸毒人员救治中心床位150张、感染科隔离病床30张、精神科病床620张)。

医院拥有62排双螺旋CT、DR、彩色超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药浓度检测仪、负压救护车、呼吸机、中央监护仪等医疗设备。目前主要收治来自于全州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以及病残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目前住院病人数稳定在520例左右,近3年每年业务服务收入增长率在15%左右,2021年预计医疗服务收入达3000万元。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将结合发展历史和功能定位,坚持“一体两翼”和“大专科小综合、平战结合、重在应急、综合发展”的工作原则,把医院建成一所集预防、医疗、康复、科教为一体的现代化特色型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在未来5年内逐步完成医院5个分中心规划建设,最终实现“一院五中心”相互独立、相互衔接、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