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医院,是沈阳市眼病医院、沈阳市眼病研究所,沈阳市胆石疾病诊治中心,沈阳市老干部医疗保健中心,是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医学院教学医院,是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车辆肇事保险、失业保险、低保济困等定点医院。是沈阳市影像质量控制中心、电诊质量控制中心、临床药事控制中心、在沈阳“十一五”卫生规划中被确定为沈城北部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医院始建于1953年,现占地面积5.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67亿元,其中设备资产为2.3亿元。

医院实际开放病床1529张,科室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干诊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科、肿瘤科等医疗医技科室34个,病区48个。其中眼科为省级重点科系,心内科为市一级重点科系,肝胆外科、内分泌科为市二级重点科系。近年来,医院门诊量、住院病人数、设备水平均列市属医院之首。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571人(合同制39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49人,管理及工勤人员22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4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2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197人。

“用文化提升管理,凝聚人心,打造好团队”是医院领导班子经过多年实践悟出的真谛。医院始终以“护卫健康 医惠于民”为宗旨,坚持“至仁、至诚、至精、至善”的服务理念,在努力构建沈城北部区域医疗服务中心的同时,不断打造诚信医院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