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尘肺病的临床分级主要包括五个级别,分别是0级、1级、2级、3级和4级。这些级别是根据胸部X光检查结果以及临床症状来确定的。

0级尘肺病是指尘肺病早期,此时患者的病变程度较轻微,临床上没有明显的症状。X光检查结果也仅显示出一些病变的影子,对肺功能基本没有影响。因此,0级尘肺病不会被定为伤残。

1级尘肺病是指尘肺病进一步发展,肺部病变程度加深。在X光检查中,可以看到肺部有一些小片状阴影。患者可能出现轻度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根据国家标准,被诊断为1级尘肺病的患者可被认定为3级伤残。

2级尘肺病是指尘肺病病变继续发展,肺部病变程度加重。在X光检查中,可以看到更多的斑点阴影或较大的片状阴影。患者可能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被诊断为2级尘肺病的患者可被认定为5级伤残。

3级尘肺病是指尘肺病病变达到一定程度,肺部病变较为严重。在X光检查中,可以看到更多的大片阴影,肺功能也受到影响。患者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咳痰等症状。被诊断为3级尘肺病的患者可被认定为7级伤残。

4级尘肺病是指尘肺病发展到最严重的阶段,肺部病变非常明显。在X光检查中,可以看到广泛的阴影,肺功能明显下降。患者可能出现非常严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咳血等症状。被诊断为4级尘肺病的患者可被认定为9级伤残。